饰品中微生物检验具有数量观念,在GB4798-94饰品卫生检验方法中,对某些微生物的数量已经明确规定,除要检测饰品污染程度指示菌,如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的测定外,还有致病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、产气荚膜梭菌、蜡样芽胞杆菌都需要菌数计算。诊断食物中毒只做定性试验是不够的,还需要对致病菌定量检验。随着科技发展,各种致病菌的定量检验必将全部开展。饰品微生物检验工作者必须不断摸索、积累,致病菌的定量检验,使其他致病菌的定量检验早日开展。MSDS,SDS的制作和编写;山西检测机构
PAHs(多环芳香烃)的主要成份:多环芳烃主(PAHs)要的十八种化合物为:萘、苊烯、苊、芴、菲、蒽、荧蒽、芘、苯并(a)蒽、屈、苯并(b)荧蒽、苯并(k)荧蒽、苯并(a)芘、茚并(1,2,3-cd)芘、二苯并(a,h)蒽和苯并(g,h,i)苝、1-甲基奈、2-甲基奈。目前确定的PAHs常见的16种同类物质主要包括:1、Naphthalene 萘2、Acenaphthylene 苊烯3、Acenaphthene 苊4、 Fluorene 芴5、Phenanthrene 菲6、 Anthracene 蒽7、Fluoranthene 荧蒽8、Pyrene 芘9、 Benzo(a)anthracene 苯并(a)蒽10、 Chrysene 苣11、Benzo(b)fluoranthene 苯并(b)荧蒽12、Benzo(k)fluoranthene 苯并(k)荧蒽13、Benzo(a)pyrene 苯并(a)芘14、Indeno (I,2,3-cd)pyrene 茚苯(1,2,3-cd)芘15、Dibenzo(a,h)anthracene 二苯并(a,n)蒽16、Benzo(g,hi)perylene 苯并(ghi) 北(二萘嵌苯)多环芳烃(PAHs)的主要来源和接触机会:多环芳烃(PAHs)的污染源有自然源和人为源两种。山西检测机构PAHS,CrVI,DMFA,DMFU,Phtalates,Azo Dyes.
护色剂的检测方法饰品行业中的护色剂主要包括亚硝酸盐、硝酸盐之类的添加剂,不良商贩将护色剂添加到火腿、腊肉、香肠等饰品中,以便提高肉制品的外观色泽度,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,从而赚取利润。当前我国《饰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GB2760-2014中规定了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类的较新检测标准,通过采取相关检测方法对护色剂的残留量及使用范围进行检测,确保产品符合饰品安全卫生质量要求。对于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类的护色剂,我国主要采用离子色谱法进行检测,另外还可以通过分光光度法、示波极谱法、毛细管电泳法、高效液相色谱法等检测技术进行该护色剂的残留量检测,可以有效监控饰品中的添加剂种类与含量,保障消费者的切身利益。
饰品快检是指利用快速检测设施设备(包括快检车、室、仪、箱等),按照饰品药品监管总局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快检方法,对饰品(含食用农产品)进行某种特定物质或指标的快速定性检测的行为。饰品快检主要适用于需要短时间内显示结果的禁限用农兽药、在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的禁用药物、非法添加物质、生物成份等的定性检测,检测主要针对食用农产品、散装饰品、餐饮饰品、现场制售饰品,对于预包装饰品原则上以常规实验室检验为主。现场快检结果呈阳性的,被抽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应暂停销售相关产品,饰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跟进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,防控风险。被抽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对快检结果无异议的,饰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置;对快检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自收到或应当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。复检不得采用快检方法。中国模型产品执行标准GB 26701;
UL主要从事产品的安全认证和经营安全证明业务,其目的是为市场得到具有相当安全水准的商品,为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得到保证作出贡献。就产品安全认证作为消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有效手段而言,UL为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。UL始建于1894年,初始阶段UL主要靠防火保险部门提供资金维持动作,直到1916年,UL才完全自立。经过近百年的发展,UL已成为具有世界美誉度的认证机构,其自身具有一整套严密的组织管理体制、标准开发和产品认证程序。
UL标志通常标识在产品和(或)产品包装上,用以表示该产品已经通过UL认证,符合安全标准要求。
这些标记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UL的图案符号,这些符号都是UL的注册商标。
UL的产品认证、试验服务的种类主要可分为列名、认可和分级。 国外电商平台检测报告。山西检测机构
欧盟REACH,ROHS,卤素;山西检测机构
REACH是欧盟法规《化学品的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》(Registration,Evaluation,AuthorizationandRestrictionofChemicals)的简称,法规编号为(EC)No1907/2006。该法规是欧盟建立的,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。REACH指令要求凡进口和在欧洲境内生产的化学品必须通过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等一组综合程序,由欧盟化学品管理局进行整体负责实施。此法规构建了一个庞大的化学品管理体系,对化学品生产商、进口商以及用户实施供应链信息的传递及跟追踪监管,达到降低有害化学品使用的作用,达到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的目的。物品中的SVHC含量大于0.1%(W/W),企业需要在45天之内向消费者提供此系列物质的相关信息。自2008年10月,首批SVHC候选物质被ECHA列入授权提名物质清单,截止目前,SVHC的清单已经过多次扩容,受控物质数量达到219项,并还会不断有新的物质被纳入到提名清单。山西检测机构